
本报讯 “只要公司愿意按照调解协议履行,这个解决方案我可以接受。”近日,眼看赔偿款有了着落,彭某满面愁容的脸上终于展露笑颜。中方县法院联合县政协成功调解一起涉企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。
原告彭某在被告某公司承建的工地上从事水电工作时受伤。彭某因赔偿问题多次与某公司沟通协调未果,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。
承办法官通过庭前阅卷及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庭后沟通协调,明白这起纠纷既要考虑农民工权益,又要兼顾企业诉求。为妥善化解双方矛盾,该法院启动“政协+法院”联动解纷机制,邀请调解经验丰富的县政协委员、市政协经外委委员工作室相关负责人共同参与调解工作。
多次沟通协调后,彭某又提交了一组新的关键证据,案件事实更加清晰。在明确双方的法律责任和权利义务后,双方态度逐渐缓和,最终达成调解协议,握手言和,矛盾就此化解。
企业负责人签下调解协议后也如释重负:“我们会努力筹集资金尽快履行,也感谢法院和政协委员的耐心调解,让我们之间的纠纷得以化解,也让我切身感受到了法院的公平正义。”
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,是政协委员参与社会治理、多元化解矛盾的生动实践。中方县法院将进一步深化与政协的协调联动,一方面充分发挥人民政协联系面宽、专业性强的优势,另一方面持续强化人民法院在化解矛盾中的引领、推动和保障作用,与政协形成多元解纷合力。(陈庭芳)
责编:杨丽群
来源:怀化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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